1. 申請資格:
大陸地區人民如有來臺就醫需求,可透由醫療機構代向移民署申請 來臺就醫,另可申請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 2 人陪同來臺,必要時得增加 2 位醫事人員;有關健康檢查及美容醫學非屬急迫醫療之項目,暫維持不受理申請。
2. 申請方式:
由代申請之醫療機構檢具申請應備文件向移民署申請「就醫」、「隨 行照料」或「同行照護」事由之入出境許可證(辦理加簽者亦同),相關應備文件 及申請方式請詳閱「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送件須知–就醫、隨行照料」; 已持有有效入出境許可證者,免重新申請。
1. 申請資格:
大陸地區人民如有來臺就醫需求,可透由醫療機構代向移民署申請 來臺就醫,另可申請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 2 人陪同來臺,必要時得增加 2 位醫事人員;有關健康檢查及美容醫學非屬急迫醫療之項目,暫維持不受理申請。
2. 申請方式:
由代申請之醫療機構檢具申請應備文件向移民署申請「就醫」、「隨 行照料」或「同行照護」事由之入出境許可證(辦理加簽者亦同),相關應備文件 及申請方式請詳閱「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送件須知–就醫、隨行照料」; 已持有有效入出境許可證者,免重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