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護照代辦

NT$1,700NT$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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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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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照代辦說明

【 交件天數與費用 】

普通件 15 個工作天  NT 1,900

急件件 3 個工作天  NT 2,800

* 工作天數以收到文件後開始計算,不含例假日與國定假日

【 台胞證規格 】

  • 簽證類別:觀光/商務簽證
  • 簽證效期:5 年效期,逾期失效
  • 入境次數:多次
  • 可停留天數:依海關決定

【 護照申請所需文件 】

✔  護照申請委任書 ◀ 點標題下載
委任書需本人親自簽名,填寫內容可參考委任書填寫範例。未滿18歲或受監護宣告之申請人(注意事項2),申請護照須由父或母或監護人同意並在護照申請委任人簽名處需增加父或母或監護人的簽名。

人別確認書 ◀ 點標題下載
適用初次辦理護照者,當事人須先至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後方能辦理護照。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本

✔  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本

✔  2吋彩色證件照 2張
最近6個月內拍攝之彩色光面白色背景照片,頭頂到下巴的距離為3.2公分至3.6公分,需露耳朵、露眉毛、不可露齒、不可配戴粗框或有色鏡片之眼鏡,不得使用合成照片。背面請註明中文姓名。詳情請見外交部官網

『  注意  』

1. 未滿14歲且未請領國民身分證者,請請附親屬關係證明(戶口名簿正本或最近3個月內效期之全戶戶籍謄本並保留完整記事欄),及監護人身分證正本。
*未到期護照:如有未到期護照請務必附上以免耽誤護照申辦工作天數,護照效期未滿1年者始可換發新護照。

2. 未成年人(未滿18歲)受監護宣告之人申請護照時,應先經父或母或監護人在委任書委任人處簽名表示同意,並繳交父或母或監護人國民身分證正本;若父母離婚或為受監護宣告人 的監護人,父或母或監護人請提供有權行使、負擔權利義務的證明文件正本(含詳細記事的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3. 若有更改過名字者,請繳交三個月內之有效期戶籍謄本正本,並有完整記事欄。

4. 中華民國護照有效期:

  • 年滿14歲者含以上(換)護照期限:10年
  • 年滿14歲者含以上遺失補發者的護照期限:5年
  • 未滿14歲者護照期限:5年
  • 未滿14歲者遺失補發者的護照期限:3年

送件方式說明

【 自行郵寄 】

  • 請將證明文件郵寄至「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47號7樓之一,太魯閣旅行社收」
  • 因文件為重要個人資產,建議以掛號寄件
  • 收到資料後即開始辦理護照(工作天依收到資料日起算)
  • 護照辦理完成後,將依客人訂單上所提供之地址郵寄到府

【 到府收件 】

  • 請事先準備並包裝證明文件,快遞將依照指定時間到府收件。
  • 收到資料後即開始辦理護照(工作天依收到資料日起算)
  • 護照辦理完成後,將依客人訂單上所提供之地址郵寄到府

『 注意 』
如選擇到府收件服務,請務必確認選擇方案為到府收送件所涵蓋區域(例:中山區選擇A區); 地址若不在選取方案之服務地區,可能產生額外費用。

到府取件 A區 +250元:中山區、大安區、信義區、松山區、中正區、萬華區、大同區、內湖區、南港區、三重區

到府取件 B區 +300元:士林區、北投區、文山區、新店區、板橋區、新莊區、蘆洲區、中和區、永和區、汐止區

到府取件 C區 +350元:五股區、泰山區、舊庄區、浮洲區、社子區、樹林區、安坑區、土城區、五堵區

取件方式說明

【 郵寄宅配 】

以下是為了能夠滿足段落所需的長度而定義的無意義內文,請自行參酌編排。

【 親自取件 】

以下是為了能夠滿足段落所需的長度而定義的無意義內文,請自行參酌編排。

額外資訊

交件時間

急件3個工作天, 普通件15個工作天